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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律師麻煩你,能在fb上
給一些失智照護的家屬
相關的指引與教育
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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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律師麻煩你,能在fb上
給一些失智照護的家屬
相關的指引與教育
這類問題很多很嚴重
可是目前的法律
事實上,窒礙難行
甚至造成侵權者
恣意妄為+不予理會
而真正的照護者
都是遭受侵權又須負擔
沉重的身心及經濟壓力
我便是其中一位,很無奈
也不願放棄91歲高齡老母 目前流落租屋過日子
房租能否繳得出來
就看弟妹良心了
監護宣告,他們不簽字
申請家暴保護,
社會局的工作人員
都是小弟弟小妹妹
不敢直指問題,
只能要我一再忍,
也沒有錢聘請律師!

失智親人的扶養,尤其在失智者名下沒有財產的狀況下,更需要法律與大愛!

母親如果沒有錢可以生活,需要扶養,在法律上就需要由子女全體來負擔扶養的責任,也就是子女要”共同分擔”母親的實際生活費用。

你會問,那如果有人不付錢呢?

先好言相勸,如果仍不付,可以先由一個人代墊,之後再由代墊的人向其他兄弟姊妹索討,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兄弟姊妹支付每一個人應該分擔的錢。

這樣的訴訟需要具體的證據來支持,每一個花用在母親身上的單據都需要保留,未來法官才有證據作為判決的依據,如果沒有足夠的單據,法院會依照母親的生活縣市,用行政院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或是最低生活費來作為判決的依據(註)。

這類的代墊費訴訟,前提是要”代墊”後才能提告,因此,針對未來的扶養,就要由母親自己的名義提告。

如果母親已經失智到無法意思表示,就向法院聲情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來幫助母親行使權利。任何一位子女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是不需要全體子女同意,程序上,法院會由醫院醫生的協助下鑑定母親是否符合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標準,不會單憑子女的意見就准許,或否決聲請。

至於保護令是指有受到家庭暴力下,可以聲請用來保護自身安全的,家人如有家庭暴力,可以聲請保護令保護自己與母親,法律不會因為母親失智就不保護的。

用盡自己的全心全意來照顧失智的母親,是大愛。

報親恩,愛無限。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失智
#扶養
#保險

註:
1.台北市110年最低生活費17668元,109年每人每月消費支出30713元。
2.新北市110年最低生活費15600元,109年每人每月消費支出23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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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author
蘇家宏律師創立恩典法律事務所於西元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是由一群年輕專業但資歷豐富的律師所組成的精緻型法律事務所。恩典法律事務所原來由蘇家宏律師一人獨自經營,為了服務更多的客戶,於二○○四年邀請劉志忠律師及趙慧芝律師加入,在所長蘇家宏律師的帶領之下合作,擴大事務所的規模。 由於三名合夥律師均為基督徒,本於專業與信仰的共同理念,除了不僅具備法律人紮實的專業訓練,以及訴訟、非訟等各項豐實的實務經驗,更以基督「愛與關懷」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最重要的經營理念,在台灣、甚至於全球的律師界中可,說是極為特別且珍貴的法律事務所。也因此恩典法律事務所於二○○四年六月合作擴大規模後,即致力於對所有需要法律幫助的社會大眾,提供最專業、最人性、最具效率,且最貼近客戶需要的法律服務及協助。 使命 恩典法律事務所並非只以營利為目的,而是期望從法律服務出發,照顧每一個客戶個別的需求。除了以訴訟、談判協商等傳統的方式來解決紛爭、救濟權益外,更著重主動積極的精神,以提供個人或法人客戶「法律預防」服務,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目前及未來努力發展的目標。在事前依個別的法律需求量身訂作專屬客戶的整體完善規畫,擺脫過去傳統律師處理案件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侷限作法。 「人」是法律案件中最重要的要素,因此,以「人」為服務的主體,著重客戶在各項事務中策略心理的需求。除了本身堅強的陣容外,恩典法律事務所尚整合會計師、專利師、地政士、記帳士、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士協同辦案,不僅提供法律服務,更能結合稅務、財務、智慧財產、地政、會計帳務、保險理財,等提供一貫整體規劃的服務,提供個人或企業「法律無障礙」的生活或經營的空間,以達成協助客戶永續經營、創造更充盈之利益為目的。並藉著我們法律服務的提供,讓來到恩典法律事務所的人都享有真實的恩典與平安。這是我們所有成員最終極的願景!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 致力推廣「人平安,享財富」的理念, 擅長用情、財、法方式,把生硬法律變得輕鬆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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